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是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禁止圍標串標是這一原則的基本體現,對于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國有資金的交易安全具有重大意義。但在實踐中串標的違法現象卻屢禁不止,而審計機關在項目審計過程中有關串標的審計發現雖然屢見不鮮,但在最終定性時卻無從落筆。究其原因,無外乎對其實際認定有著相當大的難度。
一、串標甄別的難點
(一)串標行為的多樣性
雖然《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具體列明了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并采用了“視為”這一立法技術,對于有某種客觀外在表現形式的行為,評標委員會、行政監督部門、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可以直接認定投標人之間存在串通。但在實際的業務操作過程中,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遠不止以上列舉的這些,舉例如下:
案例1:某大型國有企業就某區域綠化管理項目委托某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電子招標投標系統進行線上公開招標。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須以單位名義,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按照電匯方式匯至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該賬戶僅供本次投標使用),否則投標將被否決(其他方式均不接受)”。據悉,招標文件中所提到的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為該代理機構電子招標投標系統隨機生成的銀行賬戶,每家投標人的保證金收款子賬戶是唯一且一次性的。
截止到該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共有6家投標人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結束后,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評標委員會對各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了評審。在評審過程中,評標專家發現6家投標人中A投標人和B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均匯至了同一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經招標代理機構核實,該賬戶為A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由于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是唯一且一次性的,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2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匯至同一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的情況。最后,評標委員會經過討論,一致認定2家投標人構成串通投標,相關投標無效。
在上述案例中,從法律層面上講,《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87號令只規定了“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而沒有規定“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匯至同一投標保證金賬戶”。但從實際操作層面來說,招標人設置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的一大目的便是防止串標的出現。由于各投標人只能通過自己的用戶賬號獲取本項目的唯一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除非相互串通,否則投標人之間根本無從得知對方的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最終,評標委員會也對此表示認可。
(二)串標行為的隱蔽性
除了串標行為種類和手段的日趨多樣化,隱蔽性也是造成其難以認定的一大原因。相關案例如下:
案例2:某事業單位就某副食品供應商招標項目委托某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須通過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截止到該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共有3家投標人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結束后,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評標委員會對各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了評審。在評審過程中,評標專家發現3家投標人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除企業名稱和證書號外,其發證日期、有效期、簽發人等信息均相同,證書格式也完全一致。出于對招標人負責的態度,評標委員會遂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3家投標人的發證單位北京中大華遠認證中心進行核實。經核實,3家投標人中僅有A投標人辦理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招標代理機構遂對B投標人和C投標人的證書電子版進行進一步查驗,最終通過分析軟件將B投標人和C投標人的PDF證書文件恢復成WORD文件,并且還原了2家投標人修改、拼接A投標人證書的過程。至此,經評標委員會認定,3家投標人的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相關投標無效。
在這一案例中,單就3家投標人的證書異常一致并不足以成為認定串標的決定性證據。即使核實B投標人和C投標人未辦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也只能判定2家投標人虛假應標。直到招標代理機構在還原證書電子版時,發現2家投標人修改、拼接的均為A投標人的證書,才最終確定3家投標人串通投標。
二、應對方法
筆者認為,傳統的線下招標投標方式很難實現對串標行為的有效預防和甄別。要從根源上減少甚至杜絕這一現象,關鍵要靠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和文化建設等措施。同時,要積極借助電子招標投標、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手段和新技術,更加精準、高效、便捷地發現串標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在發現和預防串標行為上,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具有傳統的線下招標投標方式所不具備的優勢,即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可以對以下情況進行追溯:
(1)投標文件上傳的IP地址是否相同。
(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是否匯至各自唯一的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戶。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是否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印、加密或者上傳。
(4)經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比對,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是否存在細節錯誤一致。
關于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認定串標行為,舉例如下:
案例3:某大型國有企業就某空氣壓縮機組采購項目委托某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電子招標投標系統進行線上公開招標。
到該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共有3家投標人通過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上傳遞交了電子投標文件。開標結束后,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了線上評標。在評標過程中,專家發現3家投標人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IP地址為同一地址,且3家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顯示的作者為同一人。經評標委員會認定,3家投標人的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相關投標無效。
在本案例中,專家認定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證據具有決定性,而認定的過程簡單、快捷。如果該項目采用的是線下招標投標的方式,顯然無法發現投標人的串通行為。
三、趨勢展望與結論
隨著招標投標行業的不斷發展,對于串標的甄別技術也一定會越來越先進。筆者以為,未來的串標甄別技術可能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通過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反向追蹤不同投標文件是否由同一臺電腦編制。
二是電子招標投標系統自動識別投標價格及分項報價是否存在規律性差異,輔助評標專家判斷是否串標。
三是電子招標投標系統與社保系統聯動,自動排查項目組成員的實際歸屬。
四是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具有字跡鑒定功能,能自動鑒定各投標人代表的簽名是否出自同一人。
再好的甄別技術也只是一種預防手段,而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需要的是每一位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努力。希望有一天,如何去甄別串標不再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誠信、合理競爭成為共識,招標投標活動朝著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
作者:鄭辰之
作者單位:中化商務有限公司
來源:《招標采購管理》